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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占房屋法律不容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30日10:08 千华网-千山晚报

  千山晚报消息 (王信林记者王兰)没分到房子便强占住房,但最后被强制撵出不说,还因此拿出1275元钱的诉讼费。近日,记者从铁西法院获悉这件令人哭笑不得的事儿。

  据介绍,1996年,某公司位于繁荣的一处住宅小区动迁。2003年6月小区竣工。随后该公司在媒体上发布回迁复查通知,后在该小区内发布通知及复查须知还有回迁安置有关事项说明,并告知住户回迁需摇号进住等有关事宜。同年7月,田某在事先未通知动迁安置单位
的情况下进入该小区一双室,动迁单位得知此事后,多次劝说其搬出未果。

  法院审理后认为,田某在未经参加动迁摇号回迁安置的前提下,私自进入房屋内,而且经动迁单位多次劝告,田某却至今未搬出,其行为属违法。故法院依法判决田某立即倒出所占房屋,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1275元由田某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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