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峰谷电表“核”入房价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1日13:13 现代快报 | |
|
快报讯 争议已久的新建商品房峰谷电表安装费问题得到了明确,南京市物价局昨日转发省有关规定,对该项费用进行“区别对待”。 为保证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顺利实施,物价部门规定,从2003年8月1日实施居民峰谷分时电价,价格主管部门仍未核批价格的普通住宅商品房,其峰谷分时电能表费用,由价格主管部门在核定房价时解决。对已由价格主管部门核定了房价的普通住宅商品房,其峰 作者:记者 郑春平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