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产部门:房产交易资金托管避免纠纷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4日07:17 扬子晚报 | |
|
记者最近在采访中了解到,随着南京二手房成交量的不断攀升,二手房交易纠纷也频频发生:少数买房人领到房屋产权证后,不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清房款;一些中介公司在交易过程中,既收取买卖双方的佣金,又牟取房屋差价,老百姓对此反映强烈。昨天,南京市房产局产权市场处提醒市民,买卖二手房最好在南京市房地产交易市场办理交易资金托管,以防交易欺诈。 为解决困扰市民的交易安全问题,南京市房产局在去年10月已设立了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账户,为买卖二手房的当事人免费提供交易资金托管服务,截至目前托管资金达4381万元。凡办理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的市民均未发生交易欺诈或一方不履约造成交易纠纷。据了解,办理二手房交易资金委托的程序是:1、交易双方交件、领取登记收据后,与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签订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买方将购房款存入房地产交易市场指定账户。房地产交易市场向买方开具托管凭证。2、登记机关已核准登记发证,买方领取产权证后将托管凭证交给卖方,卖方凭买方的资金托管凭证、本人身份证件向房地产交易市场申请支取托管资金。3、买房人购房款存入指定账户后,经登记机关审核,如果该房产交易不能核准登记或买卖双方申请撤回登记的,买房人可以凭有关凭证随时支取托管资金。(房市兴 汪晓霞)(新华日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