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包方要承担欠薪连带责任(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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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4日02:52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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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昨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紧急通知,规定15日后建设单位拖欠民工工资的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要求各市州在春节前每天必须如实报告清欠进展情况。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要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建立督查制,对下级监察部门的清欠工作进行督查。每天下午均要如实报告清欠的数据、检查的单位数、涉及的民工数、用人单位与民工签订补发协议的情况以及补发工资所涉及民工人数等等。通知明确要求,到1月15日后,属于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责令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在拖欠工程款限额内先予支付民工工资;对拒不执行的单位,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必要时实行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
专业援助机构门可罗雀 民工急需提高法律意识和劳动法知识 本报讯记者昨日来到湖南省进城务工青年法律援助与保护中心采访时,原以为现在是民工讨工钱集中的时期,该是应接不暇。不料该中心主任邓文胜告诉记者,虽然来中心咨询的民工还是有,但是真正能够获得法律援助的却非常少。“因为法律援助有一定的要求,所以没有提供资料证明的,就难以进行援助。来的民工一般都是证据、证明不全。”邓文胜有些无可奈何。 据邓文胜介绍,在前来申请援助的民工中,绝大部分从事基建和装修等建筑工种,他们大多拿不出老板拖欠工资的书面证明和证据,这就造成了他们不具备基本的起诉条件。而建筑装修中各种层层转包的不规范行为,使民工只认识上一级包工头,如果该包工头找不到了,就不知道该找谁要工资。更为重要的是,民工不注重证据的收集,很多人手中只有一张欠条,上面仅写了某某欠工资多少钱,是哪个公司和哪项工程都没有写清楚,也没有单位的公章。 邓文胜认为,民工要想通过正规的途径讨回属于自己的薪酬,必须提高法律意识和劳动法知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