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流窜两省绑架勒索钱财一审被判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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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0日12:47 云南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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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后在老家四川4次绑架他人子女勒索赃款6.2万元后流窜到我省沾益县作案的李红,26日在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5万元。 去年4月至今年3月,25岁的四川省安岳县农民李红(又名李星、李辉)在四川省及我省沾益县等地,先后5次绑架他人子女勒索其父母的钱财。同年4月22日至10月17日,李红分 曲靖中院审理后认为,李红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鉴于其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犯罪,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区 倚(春城晚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