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管执法难凸显法律盲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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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0日02:53 山西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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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部: 记者近日在采访中发现,太原市存在一个很大的法律盲区。“城中村”的村民、外来人口中多数人只具有小学、初中文化,对于国家及地方法规可说是知之甚少。其他市民对此也是一知半解。而太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执法工作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太原市市容环境管 11月末,执法人员在南北沙河拆违建的时候,被拆户认为自己权利受损,情绪很激动。有人认为,只要有某科长的口头承诺,他们建违章建筑就不违法。可是,任何人不管是市民还是政府官员都应受法律约束,这是法律常识。也有人将执法人员的取证工作视作“扰民”行为。而市执法局杏花岭区分局12月9日夜查“十乱”时,也与当地居民发生了不少“摩擦”。查封、扣押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是城管执法人员的职权所在。好多民众却对执法人员扣押店主在便道上堆放的商品不满,认为其在“抢”东西。 对于以上行为,城管执法人员很无奈。由于长期的偏见,好多经营者一见他们就逃或赶紧关门,不给城管执法人员担当法律讲解员的机会。这使得城管工作长期处于被动局面。 南沙河沿岸一名居民告诉记者:老百姓不是不讲道理的人,只是很少有人向他们解说法律。再加上文化程度低,他们对城管执法人员的行为自然无法理解。像拆除违章建筑,好多人压根就不知道翻建、加盖房屋需要办手续,等房子盖好了,才被告之自己的房屋是违章建筑,应该马上拆除。如果事前有人“提醒”,他们就不会浪费人力、物力盖违章建筑了。他希望政府宣传法律时多往社区倾斜,不要每年总固定在某个地方。本报记者牛红蝶 (山西晚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