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亭一农民滥伐林木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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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3日08:47 海南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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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耿 王开武来源:海南日报本报讯(记者陈耿通讯员王开武)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民吉德英因犯滥伐林木罪,近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这是记者日前从保亭县法院获悉的。 据了解,吉德英现年44岁,家住保亭县新政镇南改村委会南改五队。经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3月15日至3月20日,在没有向县林业主管部门提出林地使用申请和未办理林木采伐 保亭法院认为,吉德英目无国法,未经保亭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滥伐林木,数量巨大,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的规定,构成滥伐林木罪。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