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伪造法律文书为吃钱 四川一法官遭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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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1日09:20 新华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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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宜宾市南溪县法院江南法庭原审判员李昌海,为吃钱竟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违法办案,近日被江安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宜宾市江安县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初,李在南溪县法院江南法庭担任审判员期间,受理一起离婚案件,李在庭外私自进行简单调解后伪造了民事调解书,收取并私吞诉讼费800元。2001年3月,李昌海在南溪县法院民庭工作期间,又采用同样方式私自办理了另一起离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