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维护司法权威责无旁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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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7日05:14 新闻晨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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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朱某举起菜刀,向前来依法执行公务的法官头上砍去时,也许他还不知道,自己除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外,还触及了司法权威。而事后降临其头上的1年有期徒刑,就是他轻视司法权威的代价。 众所周知,法制国家需要法治,而实现法治又需要司法权威。12月5日,陈良宇同志在主持市委常委会时强调:优化法治环境,切实维护和增强司法权威,不断提高依法治市工作 由此试想,若司法失去权威,则真正法治不可能实现;而一旦法治不在,那些权益受侵害的公民就无法得到维权的保障。从这一意义上,法官作为国家的司法者,他们不仅是社会公平和正义的代表,更是司法权威的化身,理应受到每个人的尊重。 也许,当法官身着法袍,以法槌宣布开庭、闭庭及判决裁定时,众人就能感到司法权威的存在。但当他们手持执行公务证上门执行时,为什么就有人忘记了这也是司法权威的体现?拒之门外、辱骂相对,甚至以凶器威胁,或许能换来一丝短暂的快感,但隐藏在这背后的,其实恰恰是对司法权威的不尊重。 要知道,法律由国家制定并强制实施,代表着国家的意志。若“法将不法”,很可能导致社会的混乱和“国将不国”的严重后果。尊重司法权威,意义重大。而做到这点,除需要完善法律队伍的自身建设外,更重要的在于公民的自觉行为。作者:葛志浩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