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春运公路票价上浮不超6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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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05:47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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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广州12月10日电】(记者严俊伟)省物价局、省交通厅今天向省道路运输协会发出《关于2004年我省公路客运春运票价的批复》,规定在2004年春运期间,所有普通班车的票价和县(区)行政区内的短途客运班车(含直达班车)票价按基准价最高上浮不超过30%;全省七市一区(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顺德)公路客运直达班车春运票价可在基准价基础上上浮不超过65%;其他地区发往各地的直达班车票价上浮幅度不得超过45%。 《批复》明确规定:2004年春运从1月7日起至2月15日止,共40天。其中节前15天,节后25天。2004年公路客运春运票价水平原则上维持在不高于2002年经价格听证制定的春运票价水平。2004年公路客运春运票价统一执行新颁布的公路客运基准价。《批复》同时还规定:春运期间城市有线路编号的公共汽车、中巴、出租车、过江轮渡等公共交通票价一律不得上浮。客运企业春节前10天起要在售票场所明码标价,接受乘客监督。 作者:记者严俊伟 编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