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一镇政府享受有“方” 向农民摊派买“警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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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5日10:15 新华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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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西安12月5日电(汉水)陕西省城固县宝山镇政府享受有方,无钱买车竟向农民硬性摊派。干部坐上警车四处风光,农民却背上债务整日发愁。 据《三秦都市报》报道:宝山镇政府强行向所辖的10个行政村摊派购车款,有9个村庄迫于无奈交了购车款。有的村庄为凑够镇政府下派的购车款,不得不向私人借高利贷。而镇政府购回的竟是一辆无牌无照的警车。 宝山镇人大主席饶宝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这辆车原是西安一家公司卖给公安系统的警车。镇政府低价购回,由于此车无任何手续,所以一直也没有上户,成了无牌无照车。后来公安部门检查,才把车门上的公安改成了司法,一直用到现在。记者在镇政府大院内亲眼看到了这辆警车,车为乳白色面包车,车顶装有警灯。群众反映,镇政府这辆警车经常穿梭于县城和宝山镇之间。 宝山镇宝山村原党支部书记李宝中向记者提供了一份摊派清单:全镇10个行政村有9个村上交购车款2.2万元。为了筹够购车款,宝山村农民不得不借下3000元的高利贷。但镇政府购车只花了1.9万元,剩下的钱却不知所终。 宝山镇党委书记杨志发向记者解释:因本镇民事纠纷较多,镇司法所提出买辆车,镇党委开会研究同意。买车钱要求司法所出一点,贷一点,村上赞助一点。后来镇上只出了2000元,其余购车款为各村赞助。车买回后,镇政府有时也用一下。(完)(来源:新华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