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术遇停电 患者致重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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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3日09:14 北京晨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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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医院被判赔65万 晨报讯(记者颜斐)手术中遭遇突然停电,而医院又没有应急的发电设备,河南的侯先生因此留下了终身的残疾。昨天上午,至今只得终日瘫在椅子上的侯先生得到一丝欣慰,他的代理律师从法官手里拿到了获赔65万余元的判决书。 首次手术昏迷不醒 2000年2月28日,河南商丘的侯先生被确诊为第四脑室胆脂瘤,必须手术治疗。因当地无法做这种高难度手术,他经人推荐到来到301医院找主任医师薛大夫治疗。据侯先生讲,薛大夫曾说“在301医院做手术要等很长时间,还可能由实习生上手术,如果住进北京市东管头投资管理公司丽泽医院(当时为丰台区长安医院),他就可以亲自做这个手术。同年3月11日下午1点30分,侯先生被推进了丽泽医院手术室,由薛医师亲自主刀手术。手术于晚上9点20分结束后,侯先生被送进监护室。从术后第二天早上5点,侯先生一直处于昏迷状态。12日早上8点,该医院医师发现侯先生瞳孔散大,将他送到航空航天医院检查。检查结果显示,侯先生已大面积颅内出血,必须立即做开颅减压术。 颅骨打开后突遇停电 于是,侯先生被送回丽泽医院后再次被推进手术室。10点58分,当侯先生的颅骨被打开正欲进行手术时,手术室的所有灯光突然骤灭,手术用的电动器械也停了下来,手术室内一片漆黑。此时,丽泽医院急忙打电话与供电局联系,但供电局称是事故断电,无法供电。病人家属只得火速乘救护车上街去买发电机。12点45分左右,就在发电机接线安装时,电也来了,手术继续进行到13时30分结束,医院同时下了病危通知书。此后侯先生一直昏迷了5个月。2000年8月17日,病人家属与丽泽医院达成协议,医院将他转到海军总医院做第三次手术。这次术后,侯先生的意识才逐渐恢复,但左侧肢体瘫痪并出现失语。 医院存在明显过失 2000年12月18日,北京市丰台区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出具了关于侯先生医疗问题的技术鉴定,认定其属于医疗二级甲等技术事故。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作出了鉴定,认为丽泽医院延误了诊断及治疗,突然停电对手术的质量、时间和效果带来不利影响,同时现有病历存在“两次手术术者记录均与实际术者不符”等严重缺陷。因此其医疗及医院管理行为存在明显过失与不当。侯先生本人被鉴定为二级伤残。 法院经审理认为,医院作为提供医疗服务的一方,负有提供安全服务的基本责任和义务。但该院在原告第一次手术后出现的并发症未及时发现,延误了诊断和治疗;第二次手术,术中突然停电,因此丽泽医院的医疗行为及医院管理方面存在明显的过失与不当,故对原告目前的不良后果应承担主要责任。 法院最后判决丽泽医院赔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补助费和残疾赔偿金等共计65万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