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患者:是否可以不做“标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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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7日09:02 沈阳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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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信】 家住二炮幼儿园南邻的赵先生来信说:上星期,我到市内某医院检查前列腺疾病,医生让我脱下裤子,当着十余个实习学生的面一边讲解一边看病,而且别的患者也挤进来看热闹……我觉得很难堪。无独有偶,我的一个朋友也说,不仅泌尿科,到妇产科就诊的女病人也会遇到这种情况,即当做“标本”让实习生观摩……我们希望媒体呼吁一下,医院能不能 【本报回音】 赵先生的遭遇并非个别事件,由于医院设施有限、个人素质等多方面原因,患者隐私遭遇尴尬的事情时有发生。据医生透露,有些患者看病时懂得尊重自己的隐私权,却不懂得尊重其他患者的隐私权:当轮到自己看病时希望别人“回避”,可等别人看病时,他却围了上去,一点儿也不“避嫌”。 锦州医学院的研究生小陆对记者说,医学院的学生必须要经过到医院临床实习的阶段,而目前绝大多数医院由于人力、设施等客观原因,想保护患者所有的隐私权实在是力不从心。现在并没有条文明确规定,医院进行实习活动必须征得患者同意,何况从事医学工作的人常常是把患者看成是一个出现问题的器官,患者需要从心理上重新看待这个问题。作为医院,要尽可能为患者着想,在具体教学操作时尽量注意做好患者的隐私保护工作,别让其他患者看到,同时尽量少安排实习医生,时间宜短不宜长。男医生为女性患者检查时最好安排两人在场,同时尽可能地安排同性医护人员为患者服务。 白春阳律师则认为,法律承认隐私权为一项独立的人格权,虽没有对“隐私”做出具体界定。一般来说,患者的隐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病情隐私,二是生理隐私。涉及患者的脸面和自尊的医学检查虽然可以打破隐私界限,但这并不等于医生可以认为教导学生是自己分内的工作,这实际上是对患者个人尊严的不尊重,也变相侵犯了患者的隐私权。从患者的角度说,患者虽然有义务配合医生的检查,但也不等于患者将自己的配合义务交给了医院的临床教学,临床教学不属于患者检查的内容。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后,患者的病情隐私受到重视,但是生理隐私却长期被漠视。医生会出于对患者健康的考虑,必需要详细询问病史,但应当替患者保密。对于医院拿患者作为教学样本,患者应予以理解,同时医院也应首先征求患者的意见,可以在门口明示本院为教学医院,让患者进行自主选择。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