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波:公务员“乱作为”和“不作为”将受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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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5日07:41 新华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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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月1日起,宁波市的公务员如果“乱作为”、“不作为”,不仅应立即改正,还将受到通报批评或待岗教育6个月的处理,情节严重的,还将受到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甚至开除处分。 办事拖拉、态度生硬,有利可图就拼命钻营,无利可图则互相推诿———这些政府机关中的“常见病”、“多发病”,以前由于够不上行政处分,往往只能口头批评了事。这些 办法对常见的52条“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都有明确的处分处理规定。如违反规定对企业进行检查或者借检查名义“吃、拿、卡、要”;巧立名目变相收取、摊派费用的;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故意不受理、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时限办理完毕的;对群众投诉不按规定处理,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均被列入其中。 待岗教育期间由所在单位安排临时工作,期满后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安排上岗,不符合条件的可延长待岗教育6个月。经单位延长待岗教育后,仍不符合上岗条件或单位另行安排工作,本人拒不服从的,或连续两年内受到待岗教育处理仍不改正的,将给予辞退处理。各级监察机关的96178投诉中心受理举报,调查处理。(记者章恒) (来源:中国广播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