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年1月1日起,长江水域从忠县以下——上下水船只全部靠右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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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1日00:35 重庆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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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我国首部水上交规面世。昨天,交通部在我市举行“《长江三峡库区船舶定线制规定(试行)》宣贯会”。从明年1月1日起,长江水域从忠县以下,开始实行“水上交规”,所有上下水船只全部靠右行。上下水船只“靠右行” 上下水船只“靠右行”,原理基本与陆上交通一样:船舶靠本船右舷一侧航行,尽可能远离航道中心线。上行和下行船各行其道。 为保证分道航行,交通部对三峡大坝至忠县长江大桥段航路作了规划,设置了3处控制航段、8处通航条件受限航段、12处警戒区和77个停泊区。 同时,首次大规模在川江航道上设置内河交通安全标志。目前,三峡大坝至忠县航段,共安置892座航标和96块交通安全标志,以及雾情观察哨、水上安全信息广播台,便于过往船只掌握道航情况。“左转弯”遵循顺行优先原则 靠右行的船只,遇到停靠港口或支流河口在对岸的,船只怎么转弯? 按照“水上交规”的原则是顺行优先,即左转弯船只必须先到警戒区,等待直行船只过去后,再左转弯停靠对面港口或进入对面支流。为此,交通部在警戒区水域设置了警示牌导航。“过错原则” 在两种情况下,船只发生水上事故要负全责。一是,左转弯船只,如果没有避让顺行船只,一旦发生碰撞,左转弯船只负全责。二是,过河的渡船,必须让上下水船只先过,如果因“抢道”引发水上交通事故,渡船也要负全责。 (记者 王蓓露)网络编辑:甘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