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汉全面清理规范地名标志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7日08:51 汉网-长江日报 | |
|
空地面积不达标的自称“××广场”,住宅小区所在地的地名都是“××花园”……在我市,这些不规范地名大量存在。市政府昨日作出部署,即日起至明年底,在全市开展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路牌、门牌、楼牌都必须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 地名,被形象地比喻为“本地人的脸、外地人的眼、城市的名片”。由于规范地名的相关国家标准1999年10月才出台,在我市,一些老路名不符合规定,近年来新建、扩建的很 此次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主要在7个中心城区和2个开发区开展,6个远城区只在区政府驻地范围内开展,有条件的乡镇(街)可结合城镇建设,在乡镇政府(街办事处)所在地的范围内开展。全市尚未设置路牌标志的、能通行机动车辆(不含摩托车)的连通道路、尚未设置门牌的单位院落和居民门户、尚未设置楼牌的住宅楼均应设置标准地名标志,已设置的地名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必须更换达标。 新设置地名标志的内容、规格、材料都将严格按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发布的强制性国家产品标准执行,同时充分考虑外观,力争设计出造型新颖美观、富有地方特色、坚固实用的路牌标志。 此项工作由民政、城管、公安、房产、财政、城市综合管理开发办、物价、质监、工商等9个部门共同参加,全部工作将于明年底完成。(来源:长江日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