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居民用水标准拟提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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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5日11:14 江南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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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昨对城市用水两项地方标准进行修改审定 随着我省城市人口增加,生活用水和工业企业用水连年激增,有限的水资源使得城市用水变得日趋紧张,对此,我省编制了《江西省城市生活用水定额》和《江西省工业企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两项城市用水地方标准。昨日下午,省水利厅、质监局组织机众部门的专家学者,对定额方案进行探讨和审定。专家一致同意将机关办公楼的用水定额作了下调,同 昨日下午,在省水利厅、质监局等部门水利专家指出,许多人认为江西是“水乡”不缺水,因而节水意识淡薄,由于污染相对加重,因此尽管我省水量较为丰沛,但季节性和区域性缺水仍存在,形势不容乐观。 在审定会上,众多专家建议对部分标准进行调整,大家认为节约用水机关单位应起到带头作用,因此将原定为260升/人·日的标准调整为200升/人·日。同时考虑到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不断上升,将居民用水定额提高170~210升/人·日。另外,省建设厅专家认为建筑业、园林绿化用水不应列为城市生活用水,对洗浴业和医院还应把其用水定额细化。 据悉,这两项地方性用水定额标准将由起草部门对专家们提出的意见进行整理修改后,报省质监局作为省内推荐性标准发布。据透露,如果不与国家强制性标准相抵触的话,这两项标准预计将在明年年初正式实施。文/记者夏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