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约会见面先骗色偷拍敲诈再骗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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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4日09:48 华商晨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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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盘锦讯(记者 龙腾)家住盘锦市双台子区某街道的李姓女子,被在网上认识的一男子冯某以交朋友为名骗到大连,该男子把两人亲热的过程全部偷拍下来,并刻成光盘,然后向李女士敲诈30万元。记者昨日获悉,冯某因敲诈勒索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而被骗情、骗色的李某以付出3500元的代价买了条交友经验。据了解,这名盘锦女子姓李,平时喜欢上网。 她偶然间在网上与辽宁昌图的一个男子相识,随后被谎言欺骗。 冯某本是一个农民,却谎称是某部队的团长,并称在大连有服装生意。 两人网上相识数月后,2003年4月的一天,冯某将李某从盘锦约到大连见了面。当天晚上,冯某与李某就住在了一起,冯某并用事先准备好的摄像机将两人亲热的过程偷拍下来,随后刻成3张VCD光盘。今年4月22日,冯某用特快专递将其中1张光盘寄给盘锦的李某,索要30万元,并威胁“如不给钱,就将光盘出售”。 4月23日,冯某又以同样方式给李某寄来光盘1张。 4月28日、29日,冯某两次给李某打电话,冯告诉李:“我把原带给你,你把钱给我。”此后,冯某通过大连到盘锦的大客车将原带转给李某。 5月2日,李某拿到带子后,向冯某指定的银行卡中存入3500元。 此后不久,越想越气愤的李某向公安机关报了案,根据李某提供的可靠线索,警方很快将冯某抓获,并搜出其偷拍刻录的光盘1张。昨日,记者了解到,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冯某以揭露他人隐私相要挟,强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敲诈勒索罪。勒索30万元,实得3500元,属于部分未遂。因此,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这起由上网引出的敲诈勒索案画上了句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