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猥亵幼女案开庭 智残嫌犯是否被判刑成焦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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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4日09:32 华商网-华商报 | |
![]() 犯罪嫌疑人赵某(后)跟着父亲走出法庭 本报记者 陈团结 摄 今年5月13日上午,周至县某村5岁女童小妮妮(化名),在同村30岁已婚男子赵某家玩耍时,被赵某猥亵伤害,致使小妮妮会阴部严重撕裂,经25天的住院治疗才出院。本报报道此事后,引起读者的广泛关注。昨日上午,周至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并将择日宣判。 据了解,此案被周至县检察院确定为刑事立案监督案件,但因犯罪嫌疑人赵某的健康 在法庭上,赵某的代理人出示了一份司法机关对赵某作出的精神鉴定,认为赵某智力发育非正常,从而无行为能力。随后,公诉人出示了多份证据,表明犯罪嫌疑人赵某有限定行为能力,且他的猥亵行为致使受害人轻伤害,所以应承担相应刑事责任并赔偿相关的民事责任。 陕西省妇女研究会法律中心的郭律师等人在庭审后说:“女孩才5岁,不知世故,但她总有长大的一天,不堪回首的经历会对她的一生产生巨大影响,这是无法弥补的。”本报记者孙元华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