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村官受贿45万被判1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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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2日06:34 三秦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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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榆林讯 记者 晓白一个小小的村主任,竟利用发包工程之机,先后两次收受贿赂45万元。 现年57岁的刘步云原是榆阳区榆阳镇新乐村村委会主任。2000年6月,榆阳区人民政府决定对长城路南段西侧进行改造,开发建设一个多功能商贸小区,并由该区域内的新乐村村委会具体组织实施。第一期工程预计投资2000多万元,项目负责人为该村村委会主任刘步云 案发后,刘步云及其家属将所收受的45万元贿赂全部退出。榆阳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刘步云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一审宣判后,刘步云不服,提出上诉,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