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拖欠农民工钱可耻!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2日01:14 山西晚报 | |
|
不与民工签合同,随意拖欠民工工资。尽管这样的事在一些私企里已是司空见惯,但今天公布的全省煤企劳动用工检查统计数字,仍然令人吃惊不小。 仅仅在煤企这么一个行当里,就有11.5万份的合同没有签,500多万元的民工工资欠发如果说,不签合同已属不仁不义之举,那么,长期恶意拖欠民工工资,则是一种近乎于可耻的行径。 在企业从事体力劳动的打工者,大都是生活拮据的农民朋友。他们起早贪黑,辛勤劳作,挣的是血汗钱、保命钱、养家糊口钱。他们中的多数,薪水并不丰厚,干好了,一个月能拿上四五百块,就够偷笑了。可就这样来之不易的工资,好些民工却几个月领不到、几年领不到。 一些企业主也好,工头也好,真应该扪心自问一下,如此不把民工当回事,不把《劳动法》当回事,良心上过得去吗?道义上过得去吗?法理上过得去吗?是可忍,孰不可忍! 民工们是弱势群体,对《劳动法》知之甚少,维权意识也很差。所以,面对一些“黑心工头”的可耻之举,他们只有忍气吞声的份儿。在这种情况下,要使民工的“耕耘”能够有实实在在的“收获”,单靠民工们自己去争取不行,指望“黑心工头”们良心发现也不行,而要靠政府去给民工们撑腰,靠执法部门来加大执法力度,让那些非法用工者、拖欠工钱者在道义上受鞭挞,经济上受重罚,法律上受审判。 农民工是我国经济建设的一支重要队伍,任何单位和个人,绝不可忽视他们的存在,绝不可侵犯他们的合法权益。前些天,温家宝总理亲自为重庆的一位农民追工钱。我们的一些领导干部,能不能也像温总理那样,身体力行,关心关心农民工的疾苦,帮他们说说话,切实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 (山西晚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