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纸欠条疑点重重 37万巨款牵系两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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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8日08:19 时代商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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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吴丹)仅仅凭借一张令人生疑的巨额欠条,就将同学夫妇告上法庭,要求归还37万借款,一起扑朔迷离纠缠了4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日前由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 天降“巨债” 同学反目 1998年12月,赵某凭借一张欠条将“老友”张某和其妻子马某诉至沈河区人民法院,声称:“我分多次借给张某夫妇51万元钱,后来他们陆续分多次偿还10万元后又偿还4万元,我要求他们偿还欠款37万元。”赵某出示重要物证“欠条”,赵某自认上半部分内容为自己书写,下半部分为马某所写。 各执一词 原判还款 在原审法院审理期间,马某否认欠条上的签名为其所写。法院审理中委托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对欠条重新进行鉴定,结论为:欠条下方落款是马某本人书写,欠条方与下方落款不是一次性书写的,书写的先后顺序无法确定。 原审法院重审认为:“欠条”真实有效,被告欠款事实存在,应承担还款责任,判决张某夫妇给付赵某欠款37万元和欠款利息。 疑点重重 欠条作废 宣判后,张某夫妇不服,向市中法提起上诉。 中法认为,本案中赵某据以起诉的欠条本身存有很大疑点,赵某关于本案的主要借款事实的陈述是虚假的,欠条故不能作为定案依据,原审法院判决张某夫妇偿还赵某欠款本息是错误的,应予纠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