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劫杀老板只为一台电脑 法院一审宣判被告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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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7日15:34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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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州市中院对一宗抢劫致人死亡案件作出一审宣判,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袁某、甘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袁某中专毕业之后,从江西来到广东打工。后来在广州一家公司找到一份做业务员的工作。他见公司老板王某有一台手提电脑,竟起了抢劫老板手提电脑的念头。 去年3月8日晚,袁某和老乡甘某一起商量由袁某约见王某时实施抢劫。做好整个作案计划后,两人准备了绳子及一根长约40cm的螺纹钢作为作案工具。同月10日上午,两人来到王某的住处附近,袁某以谈工作为由进入王某家里。入屋后,袁某见屋内没人立即将客厅的阳台门关上,甘某绕到王某的背后用螺纹钢向他的头部砸去,两个被告的暴力行为最终致王某重度颅脑损伤死亡。袁某在房内找到联想笔记本电脑1台、皮包2个,内有人民币1000元、诺基亚5110型移动电话1部、金圣牌香烟2条、存折及证件等财物,上述财物共价值人民币14000元。袁某携赃先逃离现场,甘某用水清洗现场血迹后,随即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王某系生前头部受钝器暴力作用致重度开放性颅脑损伤死亡。案发后,公安机关在袁某租住的屋内查获出被劫的电脑、移动电话等赃物。 (罗颖 邬耀广)(侯颖/编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