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班两年没拿到工资追踪:领取报酬是教师的权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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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0日02:47 燕赵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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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刘丽普)《上班两年没拿到工资》一文刊出后,很多读者致电本报:有的谴责有关部门办事效率低下,不重视人才,有的反映他们的朋友或家人也没有按时拿到应得的报酬。 张家口市退休的王先生15日说,他看了报道后,感觉很憋气。干了活给工资,本是天经地义的事,不管什么理由,工作两年了还没拿到工资,也是说不过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明确规定,教师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带薪休假的权利。地方人民政府对拖欠教师工资或者侵犯教师其他合法权益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 王先生还提到了张家口一中的情况。他说,张家口一中的老师走了很多,已经影响了该校的教学质量。这里面不乏有待遇问题,也说明了有关部门并没有把人才当人才,对人才重视不够。 省会的王先生及一位女士反映说,在桥西区某学校教书的朋友,档案已经调过来,也入了编制,却有六七个月没有拿到工资,向有关部门反映后,却不见效果。 就这些信息,记者与桥西区文教局进行了核实。文教局办公室解释说,该区8人几个月没拿到工资的主要原因是赶上了区里换届,财政冻结,但绝不会拖欠教师的工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