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一超市贴出规定:身高不足1.2米不得进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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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7日02:00 京华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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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实习生梁原 唐骏)许多带着孩子到陈各庄万客隆超市的家长陷入为难的境地,因为超市在入口处明确标示,身高不足1.2米的儿童不准进入。昨天上午,由于4岁小孙子没有地方呆,张大妈最终没有购成物,失望而归。 超市客服中心的负责人崔先生对此给予了解释:“超市内货架很高,有许多重物,特别是还有叉车在里面作业,太小的孩子进去怕出现危险,而且也实在没有地方开辟什么儿童 记者就此咨询了人大法学院杨立新教授,他表示,从理论上来说,超市的这种做法是合法的。经营者有权在合理范围内对主体进行规定、限制。一方面,超市是出于对对方利益的考虑,为了孩子的安全;另一方面不足1.2米的儿童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18岁),基本不具备订立合同的权利,无法成为消费者。但此举有可能影响了带孩子一起来的家长的正常消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