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私制火药枪当射钉枪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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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3日15:01 华商晨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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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 (记者 经淼 实习记者 王福日)“我没用火药枪伤人,也没干别的什么违法事儿,只留着枪往墙上打钉用,还算犯法吗……” 本着这种“没伤人,就不算犯法”的思想,于某竟将一枝自制的4连发火药枪,私自留用了近两年,甚至在公安机关的多次收缴武器活动中,没有将枪上缴。今年8月初,法库县公安机关将这只藏匿于民间的火药枪依法查获并收缴,9月19日,犯罪嫌疑人于某因涉嫌非法 私制火药枪不忍上缴 2000年冬天,从沈阳市某监狱服刑了4年的于某(男,现37岁)刑满释放,回到了老家———法库县双台子乡居住。随后,于某在亲人的介绍下进入到双台子乡一个砖厂里工作。在厂里,于某注意到厂里其他的人都用电动射钉枪往墙上钉钉子,可是自己还是用“锤子砸”,心渐渐开始痒了。2001年冬天,于某私造了一把4连发的火药枪。然而几乎同时,法库警方的收缴枪支弹药行动也大规模展开了…… 于某思考再三,还是舍不得将自己的“心血”上缴,他把火药枪藏匿起来。 留用火药枪被刑事拘留 7月30日,法库警方接到群众举报,在于某家的工具箱中将火药枪找到,当场收缴。同日,法库警方将犯罪嫌疑人于某以涉嫌非法制造枪支罪刑事拘留,于某对自己两年来制造、藏匿火药枪的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 法库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的办案人员告诉记者,农村非法制造火药枪的事情屡见不鲜,公安机关希望,私自制造、留用火药枪的人们能够认识到制造、留用枪支的严重后果,主动将枪支弹药上缴公安机关处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