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玩牌“踩”出人命 对簿公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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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9日08:06 千华网-鞍山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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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日报消息(王玉记者田玮)15岁的阿威被同学“踩”了背部两脚后,便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这起离奇的案件,经过立山法院一审,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日前被画上了句号。 据介绍,2002年8月30日上午,阿威与阿明和另外两位同学玩牌,阿威和阿明是一伙,由于两人配合不默契,最终输了,在转圈受罚时,阿明故意踩了阿威两脚,为此二人扭打在 案发后,公安机关立刻对阿威尸体进行了解剖检验,结论为:死者系在生前存在胸腺淋巴体质的基础上,由于情绪激动、争吵、惊吓或轻微外力作用等致急死。由于阿明案发时未满14周岁,为此,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于2002年12月13日作出不予立案通知书。阿威的母亲刘女士要求阿明的法定代理人王女士赔偿丧葬费、尸检费共计7.9万余元。而阿明的母亲认为,阿威死亡与自己的孩子没有直接因果关系,是其生前不良体质所造成的。为此,刘女士一纸诉状将王女士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认为,阿明在转圈时故意踩了阿威,致二人厮打在一起,特别是在阿威倒地后,阿明又用脚踩其后背上部两脚,形成对其的外力作用,加重其死亡后果的发生,因此,阿明应承担赔偿责任。据此,法院判决其法定代理人王女士赔偿刘女士因其子死亡造成的丧葬费、死亡补偿金等共计6万余元。 宣判后,阿明的母亲不服,提起上诉。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后认为,阿威身体是特异体质,但其倒地后并未死亡,在阿明向其后背踩上两脚后,致其死亡。其死亡与阿明的行为存在因果关系,故法院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