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块“风水宝地”引发争端 柳江三青年打残一老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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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9日13:56 新桂网-南国今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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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桂网-南国今报柳州9月9日讯(记者杨建林 见习记者黄真真)为要回一小块土地,柳江县穿山镇仁安村农民陆某,纠集两个青年将同村一个55岁的老汉打伤,导致对方十级伤残。日前,柳江县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对陆某及其同伙进行了法律制裁。 陆某今年30岁,几年前,他家一块葬有祖坟的土地在修路时被政府征用,由于政府给予了相应补偿,陆家将祖坟迁走。路修好之后,在陆家祖坟原来的位置,还剩余一小块土地 今年1月5日下午5时许,覃某路过村里的小商店时,天空下起了小雨,覃某连忙跑进去躲雨。正所谓“冤家路窄”,陆某和同伴黄某、李某等人也进去躲雨。陆某瞟见覃某后,便拉住覃某的衣袖,声称有几句话要到外面说。覃某予以拒绝,表示有事可以在店里商量。于是,陆某态度坚决地说要拿回那一小块地,覃某不置可否,要陆某自己找人丈量。 突然间,陆某挥起拳头,一拳打在覃某的脸上,黄某和李某也一拥而上围住覃某拳打脚踢,致使覃某昏迷倒地,陆某等3人随后逃离现场。当晚,覃某被家人送到医院抢救,经法医鉴定,其左下颌骨骨折,右胸4根肋骨骨折,已构成轻伤,伤残等级十级。1月9日,柳江县公安局将陆某、黄某抓获,李某在逃。 日前,柳江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陆某、黄某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而黄某曾因犯抢劫、强奸罪被判刑,系累犯,应从重处罚。据此,法院一审判决黄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陆某有期徒刑2年,两人共同赔偿覃某1.6万余元。责编:覃雄 来源:新桂网-南国今报 作者:杨建林 黄真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