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察院聘人大代表做监督员 聘期为五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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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3日01:07 北京娱乐信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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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报讯(记者张伟娜通讯员洪章)继69条“全面维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措施”颁布后,昨天,北京市检察院再次推出特约监督员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担任特约监督员。 昨天上午,20多位北京市人大代表从市检察院检察长许海峰手里接过聘书,开始履行为期五年的监督员职责。 记者从检察机关了解到,聘请人大代表担任特约监督员在北京市检察院尚属首次。此次共有80名人大代表被聘为特约监督员。 1995年10月,全市检察机关又实行专家咨询监督委员会制度,一批具有较高声望的法学界专家教授担任检察机关咨询委员会委员,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分析和调研。检察机关实行特约监督员制度,主要是为了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立检为公、执法为民。 本届聘请的检察工作特约监督员肩负监督、检查检察机关执行法律情况,应邀出席检察机关对有关案件的研讨,享有监督检察工作、考评基层干警等项权力。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