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加油机计量屡遭投诉 占当月总投诉量的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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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2日20:30 新华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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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9月2日电(刘浦泉王明亮)近来,北京一些加油站的加油机计量屡遭消费者投诉,且呈明显增多之势。仅8月份,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12365”投诉举报中心就受理有关加油机计量不准的投诉80多件,占当月总投诉量的8%。 据消费者反映,有的汽车燃油箱标注的额定容量只有90升,而加油机计量表却显示95升。然而,令人不解的是,北京质监部门多次组织执法和技术检测人员对被投诉的相关加油 为什么加油机计量性能合格却屡遭消费者投诉呢?记者为此走访了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专家。据专家介绍,原因在于许多消费者对加油量超出汽车燃油箱标注的容量现象不理解。 专家解释说,汽车生产厂家在产品说明书或燃油箱上标注的容量是额定容量,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18296-2001《汽车燃油箱安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的规定,汽车燃油箱的额定容量应控制在燃油箱最大液体容量的95%。也就是说,汽车生产厂家在标注燃油箱额定容量时,至少留出5%的容量空间,有的品牌汽车保留了10%的容量空间。例如,有的燃油箱最大液体容量为100升,厂家标注额定容量时,最大只能标注95升,但若标注90升也不违反规定。 专家指出,汽车燃油箱是一种容器,并非计量器具,不能作为判断计量准确与否的依据。燃油箱的额定容量是设计值,由于生产工艺等因素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不容忽视的误差。为了保证安全,建议加油站在给汽车加油时,不要超出燃油箱的额定容量。(完)(来源:新华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