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一名杀婴少女获准在家服刑 可继续学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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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8日08:48 南方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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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婴少女获准在家服刑 特邀陪审员庭前调查报告制度使未成年被告人受益 本报讯(记者赖颢宁 通讯员杨晓梅)因偷尝禁果怕被父母责骂,阿惠(化名,未成年人)杀死了刚刚出生的男婴。尽管犯罪情节严重,最终却被减轻处罚获刑三年且缓刑三年 记者昨天从广州市中级法院获悉,该院从今年3月至今已对6宗未成年人犯罪案的20名未成年被告人实施了庭前调查报告制度,并依据调查报告对不同个案作出从轻或从重判决。 据广州中院法官介绍,阿惠犯的是故意杀人罪,而且犯罪情节严重。2001年9月,阿惠与男同学阿志(化名)坠入情网,并多次偷尝禁果,不久阿惠就怀孕了。2002年7月中旬,阿惠与外祖母在家,突然觉得肚子一阵绞痛,冲到厕所后生下一个男婴。阿惠害怕家人知道后骂她,便瞒着外祖母先用剪刀把男婴的脐带剪断,再戳刺男婴的喉咙和心脏,并将男婴装进塑料袋放在床底。过了几小时,阿惠发现男婴手脚仍在动,干脆将其连同塑料袋一起扔下楼去。保安听到声响过来发现是个男婴,赶紧报警。公安人员到场调查,很快就找到了凶手阿惠。 特邀陪审员庭前社会调查发现,阿惠读书表现良好,没有前科劣迹,父母疏于监管,社区环境良好,建议法院从轻处理。阿惠现在家中服刑,还可以继续学业,而不用在监狱里改造。 据介绍,这项制度的具体执行人是特邀陪审员,他们在开庭前针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家庭情况、生活背景、成长经历、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到其家庭、学校、街道等进行深入调查,然后向法庭提交书面调查报告。法官最终判决时都以此为依据。 105女犯获减刑假释 本报讯(记者赖颢宁 通讯员邬耀广)前天,广州市中级法院在省女子监狱召开宣判大会,宁艳萍等105名女犯因在服刑改造期间确有悔改和立功表现,被准予减刑或假释。据悉,广州中院仅用35天(包括周六日)时间就审理了这批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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