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5安利劫案”昨日开庭审理 劫犯当庭忏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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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5日07:38 三秦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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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11·25安利劫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劫犯纪文波、纪文海兄弟、闫军及因此案牵出的另3名案犯共计6人昨受审。 纪文海当庭称:“我很后悔,希望被害人及家属能原谅我……” 劫犯供述互相矛盾 昨日早上9时,6名案犯被带进法庭,抢劫安利公司的纪文波、纪文海和闫军三人脚下拖着沉重的脚镣挪进法庭。 庭审中,纪文海称,抢劫安利公司是其哥哥和闫军预谋,踩点后才告知他的,三人作了分工。纪文海称是自己先蒙面进安利公司安放了爆炸装置并遥控引爆的。 纪文波称,爆炸装置是自己装置的,抢劫安利公司当天也是自己先进去并引爆的,事先闫军对此次行动也知道。 闫军则称,抢劫安利公司前他根本不知道,纪文波两兄弟只让他负责开车,案发前他并没有看到任何作案工具,事后他分得赃款1万元。 “我只是不敢举报” 据西安市检察院当庭指控:2002年5月初,关小红在西安市雁塔区沙浮沱村租房与闫军同居期间,明知2002年5月28日闫军同纪文海兄弟俩当日实施了南大街抢劫案,仍帮助闫军清点并一起挥霍5000元赃款。 昨日庭审中,关小红认为检察院的指控与事实不符,认为她本人从未隐瞒闫军等人的犯罪行为,只是最初“5·28”案后害怕被报复不敢向公安机关举报。 受伤员工索赔119万元 11月25日安利劫案发生时,时任安利陕西分公司西安店铺主任的乔某被纪文波所持猎枪击中腹部后倒地。昨日庭审时,乔某的代理人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乔某要求纪文波、纪文海和闫军共同赔偿其医疗费、伤残赔偿金及其儿子的抚养费共计119.7万余元。 昨日,因涉嫌给纪文波、纪文海买枪支、提供子弹,现年20岁的河南省人侯俊、原云南省河口县人事劳动局干部刘福寿也同时坐在了被告席上。 据检察院指控,6人的犯罪事实达19宗,涉案罪名有抢劫罪、爆炸罪、盗窃、抢劫枪支、弹药、盗窃罪、非法买卖枪支罪、私藏弹药罪和包庇罪等。 最后陈述各自忏悔 经过一天的庭审,昨日下午5时30分,整个庭审才结束,在被告人最后陈述中,哥哥纪文波说:“所有的案件都是我主要实施的。” 弟弟纪文海称:“我现在真的很后悔,对受害人及其家属造成了严重的损失,我诚恳地表示道歉,并希望他们能原谅我……” 闫军等人都当庭表示了其悔改之意,并希望法庭能从轻处罚。 因此案案情重大,法庭昨未当庭宣判。 本报记者 浩文 摄影 李鸣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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