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少年帮母亲讨债冲动砍人 横县法院依法判其入狱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2日10:46 新桂网-南国早报 | ||||
|
新桂网-南国早报横县8月12日讯(见习记者王克础 通讯员黄建)王信(化名)是一名未满16岁的少年,为帮母亲追讨饭钱,而将白吃白喝还要行凶打人的宁某砍成重伤,结果有理变无理,最后锒铛入狱。8月8日,收到法院判决书的王信后悔当初太冲动了。 王信是湖南汉寿县人,去年由湖南来到广西横县南乡镇,与在南乡街一家大排挡做管账的母亲共同生活。今年1月15日晚,南乡镇高山村的宁某相邀一帮朋友去到该大排挡,叫了 王信的母亲即叫店老板李某追了出去,截住宁某要求其埋单,却遭到拒绝,双方为此大吵了起来,最后,与宁某一起进餐的一男子帮宁垫支了100元餐费。宁某大为窝火,猛拿一只啤酒瓶想打李某。王信见状,跑回店里操起一把菜刀朝宁某的头部、肩部等部位乱砍,致使宁某右额叶挫裂伤并血肿,右额顶骨开放性骨折,经法医鉴定构成重伤。 案发后,王信于当晚畏罪潜逃至外地,第二天上午欲回南乡派出所投案自首,途中被公安人员抓获。宁某受伤被送往医院抢救,共花去医药费5351.81元,在公诉机关提起刑事诉讼的同时,宁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近日,横县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查明后,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6个月,赔偿宁某医药费3280.21元,宁某按比例承担40%的赔偿责任。 作者:王克础 黄建
绝对大奖!订非常笑话短信,送数码摄像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