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授冲冠一怒连告多级政府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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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5日10:16 现代快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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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高档小区劣质防盗门问题久拖不决 新闻索引:有着数千住户的徐州市一高档住宅小区,单元防盗门竟然是劣质的三无产 品!住户近4年来多方反映无果,一位大学教师站了出来,孤身与这个“并不关他 多大事”的事情较起真来,几年中投入极大精力为此事打了多场官司,甚至不惧 人身攻击。日前,他更是冲冠一怒,将徐州市政府和江苏省工商局等推上法庭! 关于他的这种作法,就连不少 大型科教小区200多个单元防盗门竟是三无产品 1999年底,中国矿业大学(校址位于江苏徐州市)理学院副教授王培荣买 下了位于徐州市内的风华园小区33号楼里的一套房子。风华园小区是徐州市为解 决知识分子住房难的大型“民心工程”,又称科教小区,有着数千住户,不少中 央和地方领导人曾到此处视察。当年的12月25日,王教授走进33号楼4单元的楼门 时,惊奇地发现这个单元的总防盗门竟是无商标无厂名的“三无产品”。2000年5 月,王教授正式入住此小区,很快,他发现“三无”防盗门并非只存在于他住的 单元,而是存在于整个小区全部200多个单元!据小区的住户反映,这批防盗门从使用以后,就出现了 门缝过大、关不严、一拉就开、 钥匙不配套等问题。由于不能防盗,从入住以来 ,小区内先后有数百辆自行车被盗,地下室被撬事件也时有发生。 风华园的开发商是徐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1999年6月8 日,该中心与“徐州市云龙区保安公司公共安全设施经营部”签定单元防盗门的 《加工定作合同》。然而,经徐州市工商局证实,1998年12月1日,“徐州市云龙 区保安公司公共设施经营部”就已被吊销营业执照。 更让该小区居民无法接受的是,这批防盗门是所有居民交了高价才“买”到 的。根据“合同”,风华园每个单元防盗门的价格为3500元,而实际上,徐州市 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向每位住户收取了此项费用500元,据核实,小区一期工程60 多幢住宅楼每单元至少有12户,最多的有28户。也就是说,户数最多的单元里, 居民为一个防盗门缴了14000元,几乎每个单元防盗门都存在“高价现象”。 数千居民求助无门,大学教授孤身踏上漫长举报路 初步了解到问题严重性的王教授非常气愤。事实上,此事当时激起了小区居 民的众怒,上千居民集体签名,向有关的多个部门多次反映此事。有关领导也多 次对此事作出批示,要求从速解决,然而,居民一等再等,劣质却高价的防盗门 除了被一再修理之外,问题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我再也坐不住了,我每天看到这些劣质的防盗门,我就来气。”在众多居 民对解决防盗门问题无望的情况下,王培荣开始了个人署名举报。2001年11月, 他向徐州市政府举报。2002年1月,他向徐州市内多家媒体反映此事。2002年3月 ,他又向徐州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举报…… 在孤身踏上举报路的同时,他并没有想到,小小的看上去极其简单的劣质防 盗门问题,竟然会拖4年之久得不到解决。他更没有想到的是,此事改变了他随后 几年的生活轨迹。 “此事的举报之路除了漫长之外,还充满风险。”王教授说的风险之一是 2002年5月,他被此批防盗门的经销商闫某推上被告席的事,闫某状告王教授的 行为侵犯了其名誉权。 原来,为了得到居民的支持,王培荣整理、复印了有关材料,在小区内分发 、张贴,揭露“三无”防盗门的真相及经销商闫某的“违法”行为。原告闫某认 为,王培荣“大肆张贴有诋毁原告的公告,称原告非法经销‘三无’劣质产品, 非法使用警车,黑白两道均有人等行为,给原告在社会上尤其是在风华园小区内 ,造成恶劣影响,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 王培荣在法庭上辩解,他贴的公告内容是属实的,因此不存在侵权行为,并 出具了自己精心搜集到的多份证据。一审法庭判决王培荣败诉,责令王培荣在风 华园小区范围内对原告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人民币2000元 。王培荣随后提出上诉,他认为 ,张贴公告的行为是在有关部门,迟迟不予解决防盗门问题的情况下,作出的无 奈之举,即使二审再输了,他也不后悔自己的行为。 不折不挠,教授状告徐州市公安局行政不作为 遭了官司并没有阻止这位大学教授的举报之路,2002年10月,他将 徐州市物价局推上的被告席。原来,风华园小区劣质防盗门的“高价”是该局 徐房价(1999)284号文件批复的,王培荣告的是物价局的行政批准行为侵权。 王培荣诉称,“风华园小区使用的单元防盗门是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三无 ’产品,且是劣质产品,被告违反规定,超越定价权限,核定单元防盗门每户收 费500元是不合法的……要求撤销被告的批复”。 今年4月29日,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物价局被判败诉 ,有关批复文件被撤销。此案的第三人徐州市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不服判决上诉 。今年7月29日,二审维持原判。 事实上,这只是王培荣“连环告”的第一案。2002年11月,王培荣又一纸诉状将徐州市公安局推上法庭,这次他告的是公安局行政不作为。在诉状中,王 培荣写道:“徐州市云龙区保安公司工人闫某(非公安人员)……长期开着属于 云龙公安分局牌照的警车招摇撞骗,非法经销(涉及金额150多万)‘三无’劣质 防盗门,多次扬言‘我是公安人员,谁不听我的话,我就抓谁’,严重败坏公安 形象……” 他向法院提出三项请求,一是认定云龙公安局关于此警车购买使用的文件违 法,二是认定他个人举报闫某开警车行为是正义的,三是被告应就其行政不作为 向他赔礼道歉。 防盗门事件一拖4年,教授怒出“惊天一告” 在举报过程中,王培荣屡次接到恐吓电话,也曾遭遇不明身份之人的人身攻击。但他依旧不屈不饶,今年7月7日,王培荣又将一纸诉状送至法院,这次他的“状子”升了级,他 告的是徐州市政府和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等5名被告,现由同样是5被告“行政 不作为”。此事一时引起小区数千户居民及知情者的轰动,就在他们认为法院肯 定不会立案的时候,7月18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正式立案。 “关于严厉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现在已有大量法律法规,但5名被 告却不执行,让违法行为存在3年还多。”王培荣在诉状中还写道:“我国《信访 条例》第30条规定‘各级行政机关直接办理的信访事项,应当在30天内办理完毕 ,并视情况将办理结果答复信访人’,但徐州市政府、徐州市公安局、徐州市质 量技术监督局、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徐州市物价局等(即5被告)均不给任何 形式的答复。”法律界人士指就此事指出,在国内,以“行政不作为”为由 ,将地级市的市 政府及厅级局机关告上法庭的案例,恐怕是极其罕见的。 教授自白:我为什么要如此较真 “您为什么要对单元防盗门事件如此较真呢?”面对记者提出的这个问题 ,王教授想了一会儿,表情变得格外地认真,然后郑重其事地回答说:“事情到 了这一步,我已不单单是针对防盗门问题,我针对的是一种社会风气!一个如此 简单的防盗门问题,为什么几年解决不了,各个部门都说要管,那最后为什么不 管呢?他们为什么敢不管?他们的行政不作为难道不该付出代价?这是其一。其 二,我认为,作为一个现代公民,必须要有一种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每个公民都 有责任推动社会的进步,高学历知识分子尤其有这种责任。我想通过自己的行动 说这样一句话:‘面对一种不合理的社会风气,我们不应该选择沉默,要有人站 出来!’” “我认为我不傻,我正作着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至于为什么是我站出来, 而不是别人站出来,我想也许是因为我是学力学的,讲究客观,一是一,二是二 ,看不惯‘虚的’!这件事我管定了,还要管到底!”王教授态度决绝地说。快报记者 宫靖 孙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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