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嫁大龄郎女儿告亲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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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4日03:42 北京晨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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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诉称:我的婚姻要自主 8月1日,在母亲的一声叹息声中,一起女儿为讨婚姻自主权状告母亲的案件在宣武法院开庭。 26岁的小霞系某大酒店的接待员,容貌娇好。母亲张女士一直将其视若掌上明珠,并 坐在原告席上的女儿说:“我现在选择的男友不符合他们(父母)的要求,一是男方比我大16岁;二是男方离过婚,还有一个孩子;三是他们认为我应该找一个与我年龄差不多的人。我与男方相处了四五年了,在各个方面很投缘,但是家长就是不同意。” 女儿的择偶标准与母亲的意愿相差甚远,母亲怎么劝解,都动摇不了“固执”的女儿,双方谁也说服不了谁。 为了阻止女儿,父母甚至找到女儿及其男友的工作单位,做男方的工作,但仍不能改变女儿的心。女儿要办结婚登记,母亲就强行将户口簿“收”了起来。女儿则表示,她可以将户口从父母那儿迁出,但是不能同男友了断。 小霞在法庭上提出了她的诉讼要求:“1、要求父母不要再干涉我的婚姻自主权,2、给户口簿办理结婚登记。” 母亲回应:难忍大龄准女婿 54岁的张女士在法庭上还多次劝女儿多考虑考虑,因为她都是为了女儿好。张女士说,女儿19岁就到单位工作了,工作后经常向母亲提她“师傅”,她没有在意,后没有想到女儿居然同比她大16岁的“师傅”谈上了恋爱。 “一个年纪轻轻的小女孩,为什么不考虑考虑呢。现在海誓山盟,将来会不会出问题呢。结婚前一定要慎重,我们不是考虑你现在风华正茂的时候,而是考虑你35岁以后,将来你们要是有什么矛盾你能承受得住吗?我们年龄大了,身体不好,你出了什么事,我们的身体都不好,能承受得住吗?”即使到了法庭,母亲还是一直不放心。 张女士觉得,如果双方年龄差距8岁就已到头了,相差10岁就太勉强,现在相差16岁,她怎么也接受不了。张女士也提出:“男方的年龄比我才小12岁,做他丈母娘也太别扭了,关系特别不好处理。” 法庭调解:拿户口簿办登记 母女家事摆上了法庭,法官对母女做工作,希望她们换位思考一下。两人最后达成调解:母亲在调解书送达时,将户口簿交给女儿使用一个月办理结婚登记。其实,张女士在开庭前就已将户口簿拿来了,显然,她已觉得无法劝阻女儿的婚事。 在提到诉讼费承担时,母亲表示没有钱,女儿则愿意承担诉讼费。法庭休庭后,母女俩先后到法庭外的走廊里等待调解书。走廊里没有其他人,母女俩却坐在相距十来米远的两个长椅上,彼此不说话。母亲张女士说,虽然不能阻止女儿的婚事,但是她还是不同意女儿的婚事,“婚姻不能当儿戏”。也许,真是女儿伤了母亲的心,这位母亲在将户口簿交给女儿时说:“我们义务已尽到了头,将来发生什么,你如果能承受,就别给我们添麻烦!” 晨报记者 赵中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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