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安整治学校乱收费、乱招生再出新举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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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8日10:23 三秦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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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心光实习生苏磊鑫西安市为保证今年中考中所有择校考生都通过按照统一计划、录取获得升学机会和学籍,杜绝乱招生、乱收费的现象,维护良好的教育秩序又出新举措。记者7月27日从招生现场了解到,在完善以往有关招考政策的前提下,今年要求各校在申请普通高中择校生招生计划时,必须向教育部门和考生作出相关的承诺,违规者将承担相关责任和纪律处分。 今年各中学招收择校生申报承诺具体内容为:学校要在市上或四县三区举办的统一录取会上完成核定公布的招生计划;学校必须有容纳择校生的校舍条件,保证不在校外办班;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录取手续,不在招生录取会外自行乱招生;严格执行物价部门制定的择校生收费标准,使用《陕西省非义务教育阶段择校收费统一票据》,明示本校择校生收费最高金额、择校生人数、录取名单学生姓名、分数及收费金额等,并保证在校园显著位置向社会公示;除民办学校外各校保证择校费的20%纳入学校所隶属的同级财政和教育部门统筹管理;若违背以上承诺,学校和主要负责人将按有关规定承担相关责任和纪律处分。 西安市教育局提醒各学校注意并重申:所有考生必须通过正式录取才能取得入学资格,并建立考生学籍卡,将此作为学生高考、会考报名,高中毕业证发放的依据。任何学校自行录取的学生,市、区县教育局不办理学籍,一切后果自负,并将对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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