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时房子没分给我怎么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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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5日08:23 生活新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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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女士问:我与丈夫因感情不合离婚,在分割财产时法院没有将我们婚后的财产分割清楚,婚前丈夫家有一幢四层楼的房子,房产证上注明是丈夫所有,但是婚后我与丈夫一家人共同在原来的四层楼的房子上,又加盖了两层楼房用来出租,每年有几万元的房屋出租费收入。但是离婚后,我却没有分到房子,也没有分到出租房屋的出租费。同时丈夫也没有付一分钱来抚养1岁半的儿子,在这件事情上我该怎么办? 四川天地大律师事务所昆明分所的李亚梅律师说:在这件事情中,四层楼的房子是郭女士们婚前,其丈夫一家所有,离婚时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判给其丈夫一家是合法的。另外两层房子是郭女士和丈夫结婚后所盖,并且花费了精力和财力,应该是她们共同的财产。按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及《婚姻法》的相关规定,郭女士对另外两层房子应该和丈夫共同分割,其出租房子的房租也应共同分享,不是由其丈夫一家人独享。至于丈夫不抚养孩子,俩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同时,郭女士可以向高一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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