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丢失冲印胶卷 要赔精神损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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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0日16:20 云南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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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人民法院近日依法判决丢失冲印胶卷的某冲印店赔偿原告杨某胶卷,退回冲印费,并赔偿杨某精神损失费2000元。今年“五一”节,杨某一家到风光旖旎的大理、丽江旅游,并拍摄了两卷胶卷。回来后送到某冲印店冲印,并预交50元冲洗费,约定3天后取照片。可是后来杨某被告知二卷胶卷被丢失,店家愿赔胶卷,退回冲印费,杨某不同意,遂将该冲印店告上法庭。昌宁法院经审理,根据2001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
杜晓林(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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