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营业员“胡乱”宣传 商场赔偿二千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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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7日08:55 无锡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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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商场营业员“胡乱”宣传产品,消费者依法索赔。 昨据市工商局证实,按照《消法》的有关规定,该商场的经销商同意退机,赔偿消费者2千元,并当面赔礼道歉。 据市工商局透露,锡城王女士在某商场选购空调时,一位女营业员非常热情地介绍“
王女士随即和商家取得联系,认为该店营业员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应按有关规定赔偿损失。但商家认为,该营业员的做法只是业务不熟,对产品了解不够,纯属个人行为。在双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王女士拨打了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的电话。 投诉举报中心受理后,非常重视,及时和经销商取得联系,通过受理人员耐心宣传,按照江苏省实施《消法》办法中“经营者所属的管理人员和营业人员在履行职务时的行为视为经营者的行为”等规定,经销商最后同意退机,赔偿王女士为其所受到的损失2千元,并当面赔礼道歉。(小杨)新闻线索提供者:红枫山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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