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情场高手”周旋于四女子之间 40天诈骗11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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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5日14:39 新华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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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杭州6月24日电(徐坚 朱立毅)浙江人李国林在两个月内周旋于三个女子之间,骗得四个女子的信任,40天得款达11.3万余元。6月24日,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对李国林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李国林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0000元。 2002年11月,被告人李某自称“张荣耀”,用伪造的身份证在杭州市余杭区某婚介所征婚登记。当天便由婚介所安排结识了徐某。李某已以找对象为名骗取徐的信任,并住到了
在与徐某交往的同时,李某又在杭州市余杭区某婚介所遇见前来咨询的杨某。李故伎重演,又开始以做生意为名“借钱”,并佯称在同年12月20日前归还,先后5次骗取徐人民币42000元。 2002年12月23日,李国林用又以假名在杭州某报上刊登了一则征婚启示。同年12月26日,被害人林某通过这则征婚广告约李某见面,李某对林某谎称丧偶,有高档住宅,在进出口公司工作,骗取了林的信任。2003年1月3日,李某又以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林借30000元钱。此外,在两人交往期间,被告人李某还以其他名义从林某处骗得人民币1000元。 在结识林某期间,李国林获悉林的朋友赵某想调动工作,并愿意出钱。得知此事的李某便谎称自己认识一个处长,走走关系,送30000元即可。被害人赵某竟信以为真,于2003年1月12日将30000元人民币送到林某处,并当面交给了李某。李某从被害人林某和赵某处骗得人民币61000元后,便不辞而别。 法院经审经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而且情节特别严重,等待这位“情场高手”的,将是漫漫的十年“铁窗”生涯。(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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