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颁布“打狗令” 三种类型城市犬将一律捕杀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4日16:57 重庆晚报 | ||
|
本报讯 市公安局昨日宣称,将对我市城市犬只进行整治:对野犬(无主犬)、大型犬、凶猛犬予以捕杀,对拒不处理者可处最高1000元罚款。 此次整治从即日起为期一个月。这是我市近年来首次对城市犬进行大规模整治。 市公安局治安总队称,此次整治范围为:敞放街头的无主犬、野犬,未经公安机关批 整治措施为:捕杀无主犬和野犬;收缴、捕杀违规进入公共场所的犬只,并对犬主予以50—1000元罚款;对限养区内的大型犬、凶猛犬只,责令犬主在一周之内处理,拒不处理的,予以捕杀并对犬主处以罚款。 目前我市犬只限养区内可以饲养的观赏犬有28种,如北京犬等,详细规定市民可向辖区派出所查询。
两性学堂--掀起夏日阳光中的爱欲狂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