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在全国首次大范围对罪犯行刑实施“社区矫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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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3日03:43 中国青年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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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6月12日电(记者李煦)中共北京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吉林12日介绍,北京已从本月起在东城区、房山区和密云县的47个街道、乡镇全面展开罪犯“社区矫正”试点工作。 “社区矫正”是与在监狱执行的“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协助 据悉,北京市此次纳入社区矫正的罪犯,为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长期居住在试点区(县)的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暂予监外执行、被裁定假释、刑满释放后继续剥夺政治权利的非监禁刑的罪犯。在社区进行矫正期间,这些罪犯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组织规定的汇报、请销假、迁居等制度,并通过定期接受谈话、专家心理咨询、社会帮教、参与社区公益劳动等多种形式改正自己的恶习、认罪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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