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嫉妒前夫与人同居 女子在情敌居所墙上乱写污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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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31日07:11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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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别的女人同自己前夫同居,一女子为泄私恨竟出损招,在“情敌”居住地的墙上写满侮辱的话,给被害人的身心带来极大的伤害,家里未成年的孩子更是因此无脸上学。 被害人陶某,女性,37岁,离过两次婚,住在南京大厂,一年前和大厂一名离婚男子王某开始同居。王某的前妻张某离婚后一直心怀不满,认为前夫与她离婚一定是有第三者插足。一天,她看到前夫和陶某出入双双,十分亲密的样子,醋意和怨恨同时涌上心头,便跟 南京金协和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张明文指出,张某捏造事实,恶意中伤他人,侵犯了被害人陶某的人格,其行为已经构成了民事侵权,被害人可以通过法律,要求张某停止妨碍,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 本报记者朱中顺 《江南时报》(2003年05月31日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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