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高架上演“生死时速” 出租车侧翻乘客被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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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7日13:01 解放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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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晚,一辆出租车在本市漕溪路立交桥发生侧翻事故,车内司机和乘客险遭不测。而事故是由一起轻微交通事故引发的。 【记者亲历】 当晚22时许,本报记者在静安寺拦乘一辆出租车欲往淮海西路番禺路,至延安路江苏 记者提醒司机报警,同时拿出手机拨打了“110”。正当记者与“110”接线员通话之际,该司机未征得乘客同意,迅速驶上延安高架,去追赶那辆肇事车。无奈,记者一路上用手机向警方通报肇事车辆的牌号、特征和所在方位:内环线外圈吴中路方向、漕溪路方向……期间,在另一辆出租车的协助下,曾将肇事车一度堵截下来,但对方很快又逃脱了。 两辆车在高架上相追相逼。追至漕溪北路高架立交时,意外发生了:高速行驶的出租车在急速走了一段“Z”字路后,侧翻在桥面上。正与警方通话的记者一阵天旋地转,受困车内,动弹不得。途经车司机见状,纷纷停车援助,并先后助记者和司机撤离翻掉的出租车。幸运的是,记者与司机基本无恙。但当记者责问司机,为何置乘客安全于不顾,在高架上飞速追车时,这名40岁开外的司机回答:“我没想到肇事司机敢撞我。”约22时20分,警方赶到事故现场处置,但肇事车已不知去向。 【警方评说】 在此案中,车牌为粤A-F4630的“本田”车在发生追尾事故后逃逸,固然要追究其法律责任。但作为出租车司机在遭遇交通事故后,理应按照道路交通法规定,行使好保护事故现场的义务,同时报警,告知肇事车牌号,由警方行使追查责任。 但该出租车司机“越俎代庖”,擅自在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高架道路上追赶肇事车,结果发生车辆侧翻事故,给自己和车内乘客的生命安全带来威胁。现警方已在查找肇事车辆,欢迎知情者举报。 【行家建议】 作为出租车营运公司,应将乘客安全放在首位。而在不少出租车公司,在对出租车司机的日常培训教育,往往着重于熟悉道路状况,提高驾驶技能和如何防范劫车等方面,而对在营运过程中,一旦遭遇突发事件,如何确保乘客安全,包括司机自身则培训甚少,建议有关部门加强这方面的培训教育,防患于未然。 本报记者周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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