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要让正义感“受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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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2日04:52 华商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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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秦)5月10日,徐女士一家和姐姐、姐夫到长安区沣峪口游玩,遇到一10岁小女孩突然落水,徐女士的姐夫跳入水中,救出了女孩。尽管小女孩家人对其表示感谢,但徐女士感觉心里总有些不舒服。因为,姐夫4000多元的手机被水浸泡无法使用,而他们的家庭出游也因此不得不早早结束。 5月10日中午12时许,徐女士一家人来到沣峪口,在“双龙戏珠”景点游玩时,徐女士突然发现旁边的河里有一个大约10岁的小女孩,由于水比较浅,孩子的头还露在外面,她丈夫赶紧过去拉小孩的手,谁知水流太急,小女孩一下被冲到下游,完全被水淹没了。在深水旁的姐夫看到这一切,没有任何考虑,纵身跳入水中,家人的心一下子提到嗓子眼上。徐女士大声喊道:“谁家的孩子落水了?”小女孩的父母和叔叔立即从远处奔跑过来,而此时,徐女士的姐夫仍在水中找小女孩。 小女孩终于被救了上来,尽管孩子嘴里不停地向外吐水,可没一会儿她又活蹦乱跳了,大家终于松了口气。看着姐夫全身湿透了,小女孩的父母赶紧从车上拿来一条裤子给姐夫换上,但姐夫装在身上的手机被浸湿了。而此时,小女孩的父母和叔叔表示感谢后便离开了此处。可湿透的手机怎么办?全家人只好早早打道回府。 徐女士说,其实姐夫回来后也没说什么,但她总觉得有些不舒服,救人是应该的,可姐夫价值4000多元的手机就这样泡了汤,被救者或许不知道他们所受的损失,但还是希望好人能有好报,不能救了人还要赔上手机,希望社会对这种现象给予关注。 编后见义勇为是传统美德,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徐女士的姐夫危难之时不顾自己的得失勇救落水儿童的行为值得称颂,但徐女士因其姐夫受到损失而产生的内心不快也是可以理解的。诚然,当救人者见义勇为跳入水中时,他已将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更何况其身上的财物!而勇士的安危、勇士的损失也是需要人们去关心的,如果获助者的家人在感谢之余能给予一些关心、安慰,仅是短短一句询问,相信也足够能让勇士的心中涌起暖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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