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岛法院依法判处两名贩卖摇头丸要犯无期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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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30日08:52 中国新闻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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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青岛四月二十九日电(记者王宏源)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十八日对该市自建国以来最大的贩卖摇头丸案进行 了审判,两名主要案犯姜润泽、孙焕民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 二OO二年四月至八月间,被告姜润泽、孙焕民伙同谭雪峰、邵桂清、王君(大)、王君(小)等四人以托运衣物等 方式先后从广州贩运五千七百粒(约一千七百一十克)摇头丸到青岛,在该市长途汽车站附近,以及夜总会、练歌房等场所向 人兜售,牟取暴利。 法院审理认为,六名被告贩卖毒品摇头丸,且数量巨大,对社会造成了严重危害,故予以严惩。除姜、孙两名主犯被 判无期徒刑外,同案犯邵桂清、谭雪峰、大王君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小王君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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