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庭设进超市办公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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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9日07:41 华商网-华商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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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吴蔚)身为超市店长、收银组组长,竟通过删除部分销售记录手段,非法提取超市营业款16万余元。昨日,西安市未央区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职务侵占案,当庭宣判原海星超市店长等4人拘役4个月至有期徒刑3年不等。与以往的审理不同的是,本案法庭设在陕西海星连锁超级市场有限责任公司里。 为普法刑庭设在公司内 昨日下午1时许,数辆警车开进陕西海星超市公司,法警从车上押下4名犯罪嫌疑人, 4人联手“吃”超市 下午2时庭审准时开始。未央区检察院公诉人起诉称,山东人刘寅担任海星超市第6分店店长期间,在2002年8月25日至2003年元月22日,利用掌管后台计算机的便利,删除部分销售记录,伙同被告人收银组组长邬丽琴提取被删除的营业款90059.21元,作案后两人私分。破案后,邬丽琴全部退赔其供述所拿的3万元,刘仅退款4000元。 2002年4月25日至2003年元月16日,被告人侯建东、魏西华在任海星超市第15分店店长、店长助理期间,伙同被告人邬丽琴删改公司后台电脑中销售记录、提取75792.06元,破案后赃款全部退还。 “出狱后好好孝敬父母” “我看到我的朋友也来旁听了,我想给他们说几句话。”在法庭陈述阶段,被告人刘寅站起来说,是自己错了,请朋友们转告父母是儿子不争气,等他出来后再好好孝敬父母。 经合议庭评议,审判长宣布被告人刘寅、侯建东、魏西华、邬丽琴犯职务侵占罪,判处刘寅3年有期徒刑,向海星超市退赔5万余元;其余3人拘役4个月。 闭庭后,法官在现场开起了教育报告会,向百余名超市分店店长、收银组组长介绍了4人所犯“职务侵占罪”的特征,并告诫大家做守法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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