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轻的经理涉嫌贪污32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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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8日14:01 江淮晨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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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 昨天上午,合肥市中院再次开庭审理原合肥市电缆厂华东国际建材城销售处法人代表黄晓峰贪污一案,28岁的他,此前因涉嫌贪污324820.92元被该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事后黄晓峰向省高院提起上诉,本案再次开庭。 据合肥市检察院控诉:黄晓峰在1995年10月到2001年6月间,以收入不入账、虚列退货款、自填空白发票报销以及白条作账充抵现金等手段,多次将公款装入自己口袋,涉案金额 检察机关认为,黄晓峰行为已经构成贪污罪。但在昨天的庭审上,黄晓峰却坚持认为自己管理的销售处并非国有资产,自己任法人代表,就有权动用资金。 本案并没有当庭宣判。 (刑依 红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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