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施工材料侵占学校操场 两名小学生接连受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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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09日13:31 燕赵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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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沧州电(通讯员王晓乐、记者刘树鹏)学校操场本来是学生们锻炼和活动的场所,沧州市开发区八里屯小学的操场却被村里施工用的水泥管侵占,导致两名学生受伤。 4月8日上午,记者在沧州市人民医院见到该小学学生王翔(化名)时,这个13岁的孩子右手的中指刚刚做完截指手术。他告诉记者,3月31日下午,他和几名同学在学校的操场上玩,几只笨重粗大的水泥管引起大家的好奇心。他和一名同学钻进水泥管中,另外几名同学突然推着 王翔的母亲刘宏霞认为施工材料不应存放到学校操场上,而学校也有责任提醒孩子们注意安全。 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水泥管是在3月29日运进学校的,就在当天,一名一年级的孩子就被水泥管压伤了脚。在八里屯小学的校园内,记者见到了那几只水泥管,其中有6只高高地矗立,另有1只则在地上平躺着。水泥管长约2米,直径也在1米之上。八里屯小学于校长告诉记者,水泥管是村委会存放到学校里的,事先并没有通知学校,他认为这些施工材料存放到学校里是不合适的。他同时认为,按照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学校对这两次学生受伤事故不存在任何责任。八里屯村委会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水泥管是村里修水塔用的,放在别的地方怕被孩子们砸坏,考虑到学校比较安全,就拉到学校的操场上。在采访时,不少家长都认为,学校操场是孩子们活动的重要场所,不应该随意堆放杂物,这些施工材料应尽快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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