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街头小广告又开“新业务” 代开增值税发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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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09日13:31 燕赵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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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邢台电(记者卢伟丽)“办理各种证件,代开增值税发票”,这是近日邢台市街头出现的一则小广告,更可笑的是,广告上还冠以“诚信业务”的字样。看来,除了假证件的办理,假增值税发票的代开也越来越猖獗了。 按照小广告上留下的联系方法,记者拨通了电话,接电话的邵先生热情地介绍了他们的业务。据这位邵先生说,对办理证件这项业务,由于利润比较低,他们已经基本停办了,现在主 记者表示担心被骗,提出想面谈。对此,邵先生坚决地拒绝了。他说,干这种事风险太大,弄不好连掉脑袋的可能都有,所以不能见面。如果信得过就办,信不过就算了。 邢台市国税局税政科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有关规定,纳税人开办增值税发票应该先到税务机关领取发票,然后按照实际发生的购销业务如实填开,决不允许代开、借开、虚开增值税发票。如果有代开、借开、虚开等行为,按照刑法的规定是可以构成犯罪的,而把代开的增值税发票上网,利用防伪税控系统设备的,性质更为恶劣,惩罚也更严厉。如有市民发现这种情况的,可向税务稽查局举报中心举报,该中心的电话是:0319—3085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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